中国网财经9月20日讯(记者 秦潇)近日,永辉超市因售卖混有异物白酒被罚款。
据天眼查显示,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因销售的高粱酒中混有异物,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9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今年2月从北京诺亚酩仕商贸有限公司以每瓶13元的价格购进某酒业公司生产的“八闽海牌”台湾高粱酒12瓶,以每瓶17.9元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其中1瓶被认定混有异物。
据悉,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法人为彭华生,历任福建永辉超市门店部门经理、门店店长、区域门店负责人,负责相关门店及区域运营事务;北京大区总经理,经总部委派带领团队入驻北京拓展京津冀市场,全面负责北京区域门店筹建及门店运营事务;华东大区总经理兼绿标总经理,全面负责华东区域门店运营及绿标门店运营模式拓展;第二集群总经理,全面负责第二集群门店运营及经营指标;永辉云创联合创始人,全面负责门店永辉生活门店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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